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鞋带扯断力试验的方法。
本标准适用于测定各种不同材料的鞋带扯断力。
2 原理
将鞋带上剪下的试样在拉力机上拉断,所需的力即为鞋带的扯断力。
3 试验设备
3.1 拉力试验机
3.1.1 *大负荷不得超过250N(250kgf)。
3.1.2 负荷范围可分三档:500N(0~50kgf):1000N(0~100kgf);2500N(0~250kgf),试验采用负荷范围足够的*低档。
3.1.3 精度:±1%。
3.1.4 具有牢固的夹具,在金属夹钳中有皮革衬垫。
3.1.5 拉伸速度可调至100±10mm/min。
4 试样
4.1 夹具间的试样长度为200 mm。
4.2 试样*少为5根鞋带。
4.3 试样地温度20±10℃,湿度65±5%条件下进行状态调节48h。湿样测定不进行状态调节,但需将试样置于20±10℃,浓度大小1%的脂肪醇聚氧乙烯醚水溶液中润湿1h。
注:如无恒温恒湿设备,可用纯***或纯亚***的饱和溶液放在干燥器中,再将干燥干燥放入温度20±10℃的恒温箱中, 这样干燥器内就能达到上述的标准温度、湿度。
5 试验条件
5.1 拉伸速度:100±20mm/min。
5.2 环境温度:室温。
6 试验步骤
6.1 干样测定。
6.1.1 拉伸速度:调到规定值。
6.1.2 将拉力机指针调至零位。
6.1.3 调整两夹钳边缘200 mm。
6.1.4 从恒温装置中取出试样,立即将试样两面三刀端分别夹于上、下两夹具中,试样紧后应呈现铅垂状态。
6.1.5 开动位机,记录试样断裂时的力值。
6.2 湿样测定
6.2.1 将试样从"脂肪醇聚氧乙烯醚"水溶液中取出,立好挤出水分并按6.1条试验。
注:棉制品鞋带可只进行干样测定,化纤制品鞋带要进行干、湿样测定。
7 试验结果
7.1 测定结果取算术平均值,单位以"N"表示,有效数字至个位。
7.2 试样在夹钳处打滑或断裂,以及扯断力相对于平均值偏差±10%的试验结果无效。
7.3 计算平均值的有效试验数据不得少于5个。
8 试验报告
试验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:
a. 注明按本标准(ZBY75022-90)进行试验;
b. 试验编号、名称、规格、生产单位;
c. 试验预处理条件;
d. 试验室温度、湿度、拉伸速度;
e. 试验结果;
f. 试验人员及日期。